王振民:解读人大释法要聚焦根本的宪法、法律问题

2016-11-11 03:49:27 来源:济宁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1月10日电 (张晓曦)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王振民10日在北京指出,解读人大释法要聚焦根本的宪法、法律问题,香港要接受由国家宪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体制,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接受人大释法。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学术研讨会10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办,30余位内地及香港专家、学者出席。王振民与会发言时作上述表示。

王振民指出,香港自1997年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共进行了5次解释,这次释法是解决“港独”分子进入立法机关的问题,绝大多数香港市民对此次释法持支持态度。他认为,这次释法非常明确地显示了从中央到特区都坚决不允许“港独”分子进入政权机关的红线,这是重大的原则立场问题,且不是依靠香港特区政府单方面能力就能解决的问题。

王振民表示,对于这次释法,普遍的香港市民、社会大众支持态度与个别专业人士的反对态度形成鲜明对比,而要解读人大释法的意义,还是要聚焦根本的宪法、法律问题。

王振民认为,从宪法、法律的角度来讲,第一,香港回归意味着香港要接受国家主权,接受由主权产生的国家对香港的管治,其中包括对国家、民族、文化的认同、心理的归属和一家人感情的确立,香港回归祖国的现实是无法改变的;

第二,香港回归意味着要接受国家的宪法及其所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和体制,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接受人大释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中国的宪法和所有法律,这是在1982年制定宪法时就确定的制度,亦不会因香港的回归而改变;

第三,香港回归祖国,意味着香港和内地成为一家人,就要有一些基本的“家规”、基本的原则底线。香港已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但同时也要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利益,除此之外,才可享有广泛的高度自治权。

王振民还指出,香港个别人不接受人大释法的本质问题,是不接受香港回归的现实,不接受国家宪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体制,不接受国家行使主权。

他还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是释法,并不会干预香港的司法。国家已授权香港的法院行使终审权,这已是高度的自治;而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与主权联系在一起,是绝对没有办法放弃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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