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11月9日电 (记者 陈小愿)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9日在深圳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所作的解释,清楚表明了中央对“港独”零容忍的态度,应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全国港澳研究会当天会同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举办专题研讨会,邀请港澳和内地专家围绕人大释法、反“港独”等议题进行研讨。陈佐洱在会上发言时作上述表示。
陈佐洱认为,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是在权衡轻重后慎重决定的,其法理和法律依据充分,得到绝大多数香港同胞的理解和支持,非常适时和必要;释法要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让香港立法会早日回到正常有序的轨道。
陈佐洱指出,释法清晰地向香港和国际社会传递出如下信号:“港独”严重损害香港同胞的切身利益和国家安全,中央决不可能坐视不管。在对待“港独”问题上,中央没有丝毫妥协退让的余地。释法不仅针对目前情况,更着眼长远有效遏止“港独”,彻底阻止“港独”分子混入香港政治架构。
“释法既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也是香港立法会正常运转、政府依法施政和特区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除恶务尽,要让不敬国家民族、不敬本土祖宗的‘港独’分子在香港特区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陈佐洱说。
对于香港法律界部分人士就人大释法发起所谓的抗议行动,陈佐洱认为,他们要么是由于法理知识缺陷和理解不同而导致争议,要么是因政治立场对立而拿法律当做政治斗争的工具。
陈佐洱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对基本法进行解释,既是维护国家主权和“一国两制”方针的宪制责任,也是对特区司法界人员的指引和提点。
他说,香港崇尚法制和法治,可是近年来国际社会都看到,香港有些触犯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案子的检控和判决,同人们对法治的合理期待存在较大距离,使得分裂国家、对抗中央的犯罪成本低到几乎等于零,其中还少不了有同样政治倾向的大律师出力为犯罪嫌疑人“洗白”。“这更显示了维护香港法治公正和法制健全的必要性,中央释法更具有现实的紧迫意义。”
陈佐洱认为,香港的政治社会生活中,有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释法,香港的法制才真有健全的可能,因为特区的司法不能独立于国家之外。
“近20年的事实已经证明,中央每次释法,虽然都有阻力和非议,但都有效地厘清了法律争议,为法院裁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不仅没有破坏香港的司法独立,反而起到释疑止争、凝聚共识的积极效果。”陈佐洱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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