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本质就是政治效忠问题

2016-11-08 03:34:18 来源:济宁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1月7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7日在北京表示,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本质就是政治效忠问题,要求法定公职人员政治效忠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7日上午经表决,全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李飞就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他指出,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以后,香港的宪制体制发生了根本转变,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直辖下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各个政权机关的法定公职人员必须符合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必须履行该条规定的效忠义务。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这也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立法目的。

李飞说,第一百零四条所规定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和拥护“一国”,坚持和拥护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坚持和拥护香港特区的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敌视、颠覆、分裂中华人民共和国、煽动“港独”的人骨子里是不可能拥护香港基本法的,这是最浅显的道理。

他进一步指出,第一百零四条当中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样关乎“一国”,这个条文在讲特别行政区之前明确写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效忠特区本身就是必须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说效忠特区而不效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质上就是把香港特区视为独立于国家之外的政治实体,明显违反“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基本法。

李飞强调,对于那些热爱自己国家和民族的中国人来说,对国家进行政治效忠是不言自明的道理。但是香港有些人存心搞分裂,又挖空心思找一些似是而非的法律理由,极力掩盖他们企图分裂国家的本质,希望大家能看清这些人的真实面目。

他指出,为了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权威,保证“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为了使立法会选举和候任议员宣誓过程中引发的重大法律争议得到正确解决,确保立法会正常运作,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其宪制权力,通过释法重申和强调相关法定公职人员的政治效忠义务,规范其宣誓行为是非常及时,也是必要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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