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1月5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5日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释法的问题时称,宣誓事件性质非常严重,涉及国家主权问题,中央极为重视,必须要严肃处理,人大是履行维护国家主权的宪制责任。
曾俊华指,在基本法的框架之下,人大释法的安排也是香港整体法制的一个重要部分。人大释法不单对法院有约束力,对政府、对立法会也有约束力。这个安排一直都存在,也都会继续存在。
曾俊华表示,事到如今,相信社会对个别候任议员的宣誓表现,已表达非常清晰的意见,事件对于香港的影响是无人希望看见。
他指,相信涉事两人都应该知道,他们的行为已经远远超越香港可以接受的底线,应反省一下自己是否适合当议员。
前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同日出席活动时表示,维护国家领土完整非常重要,中国人常说“无国何以有家?”香港明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份,如果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和防止“港独”蔓延,不利香港长远发展和繁荣安定。
他认为,人大现在释法对香港长远发展有利。基本法很清楚界定,中央在这方面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对不清晰的条文作详细解释。释法符合香港法治,对维持香港法治有好处,特别是在这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大家要清晰知道,“港独”是不能够鼓吹和发展的。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同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人大这次提出释法的决定压力大但有必要。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没有说明议员不依法宣誓的后果,如果人大释法说得更清晰是好事,释法如果说明监誓人的权力,也会减少日后的争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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