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1月5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一次委员长会议4日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作的关于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委员长会议建议,将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5日出版的多家港报对此表示支持,认为此番释法不单来得正是时候,也是彻底解决相关争议的最佳办法。
香港《文汇报》5日刊发的社评称,人大释法既是行使宪制权责,也是响应香港主流民意要求,维护香港整体利益,确保“一国两制”在港实践不走样、不变形。
文章回顾,香港回归至今19年来,人大释法总共只有4次,显示中央审慎用权。而且人大每次释法都有效厘清了法律争议,为法院判决提供明确依据,不仅没有破坏香港的司法独立,反而起到释疑止争、凝聚共识的积极效果。
文章直言,与以往释法不同,此次因为香港有人藉立法会议员就任宣誓公然辱国播“独”,性质极其严重,直接危及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冲击“一国两制”底线,破坏两地关系,损毁香港繁荣稳定,因此中央果断出手,主动释法,依法惩处“港独”,不容侮辱国家、鼓吹“港独”的搞事者有任何机会混入立法会。
该评论分析,遏止“港独”失控泛滥兹事体大,更显出此次人大释法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必须通过释法向香港传递清楚信息,中央在“港独”问题上没有任何妥协退让余地。对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宣誓问题进行清晰解释,不仅针对目前情况,更在于长远有效遏止“港独”,彻底阻止“港独”分子混入香港建制架构,不容“港独”分子在香港的建制架构内兴风作浪。
香港《大公报》5日的社评认为,此次特区立法会闹出辱华“誓词”的风波,在全国范围内显然已经掀起了“巨浪”,而且反应强烈,不少人都“磨拳擦掌”喊打、义愤填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此社会氛围和贯彻落实基本法的权责下,释法已是唯一出路,不释法无以对基本法、更无以对全国人民。
香港《星岛日报》5日发表题为《早确立准则 免更大乱局》的社评称,基本法赋予了中央这权力,而中央向来都非常审慎运用这权力,香港回归接近二十年,连同今次,中央只释法五次,而且严格规限在涉及内地与香港关系或国家外交范畴中的重大问题,并非随意而为。
香港《商报》5日头版刊登题为《人大主动释法:正是时候、最佳办法》的评论员文章,认为今次人大释法,不单来得正是时候,也是彻底解决相关争议的最佳办法。
文章指出,人大主动释法,就可发挥一锤定音的作用,并尽早妥善厘清法律原则,将目前笼罩香港及立法会的不明朗因素完全排除。此所以,早释法比迟释法好,现阶段人大主动释法无疑正是时候。
另一方面,文章认为,人大释法既合乎“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也无损香港的司法独立与法治精神。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第1款清楚列明,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说明人大释法绝无违反基本法规定,这包括了人大主动释法。更何况,不论主动与否,人大释法也非什么新鲜事,回归以来已有四次。期间,香港的法治制度,就依然一直获得各界的高度评价与高度信任。
文章最后直言,人大释法乃是合法、合理、合情,对于香港来说可谓有利无害。相反,文章反问,难道任由“港独”继续猖狂,才是符合香港主流民意、符合基本法和“一国两制”?
香港《明报》当日的社评指出,今次“释法”给港人传达的信息,十分清楚了,那就是北京视“港独”为绝对不能碰触的红线。要使香港免遭“港独”遗害,港人只能以实际行动遏制“港独”,勿再养痈遗患。对于“港独”,没有招数可以一剑封喉,这必定是一场长期斗争,政府应该尽快制订全面策略,从立法、文化、教育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打压、防杜到教化兼备,才可以全面应对“港独”,使之不能祸港害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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