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入境处3日公布,为进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香港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于7日起提供香港特区护照换领服务。合资格并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士,可透过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及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递交换领香港特区护照的申请,并在该驻内地办事处领取护照。
申请人可亲身递交或邮寄到驻京办、驻沪办、驻成都办及驻粤办办理换领申请。如因遗失、损毁、残破、无法使用旧护照,更改护照上个人资料而需换领护照或申请互联护照,申请人必须亲身递交申请。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在收到申请后,会核对文件并将申请转送到入境事务处的旅行证件及国籍(申请)组处理。申请获批准后,新护照将寄回该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代为签发。
有关此项服务的详情,可参阅入境处网页www.immd.gov.hk。如有查询,可致电入境处热线(852)2824-6111或发送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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