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0月26日电 (林宇星)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与澳门特区政府环境保护局26日签订《港澳环境保护合作协议》,以加强双方在多个环境保护范畴上的交流与合作。
协议涵盖的双方主要合作范畴包括空气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估、废物管理、污水管理、环境监测与研究、环保宣传教育、环保培训与交流、重大跨境环境突发事故通报,以及环保产业合作。
自2008年开始,港澳两地在年度港澳环保合作会议督导下,在多个范畴进行交流。协议的签订将会进一步加强港澳两地的环境保护合作。
在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见证下,协议由香港政府环境局常任秘书长兼环保署署长唐智强与澳门政府环境保护局局长谭伟文共同签署。
签署仪式后,双方深入讨论多个环保交流项目。唐智强对澳门积极参与香港的第十一届国际环保博览幷设立澳门馆,向谭伟文表示谢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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