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7月11日电 (记者 孙自法)由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结果,即将于12日对外公布。香港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11日下午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南海属主权争议,所谓仲裁庭无权裁决,因此其结果是无效的,也是不可能被执行的。
香港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大律师指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立海事仲裁庭是处理国与国之间海洋事务纷争,但对国家主权争议没有裁决权。
他强调,海事仲裁庭裁决权的界限包括航海自由、保育海洋生态、海洋科学探索的争议以及捕鱼的争议,如果海事纠纷牵涉到国家主权争议,海事仲裁庭就没有裁决权。
针对即将出炉的裁决结果,马恩国认为,一个没有裁决权的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当然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更不可能得到执行。
香港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是一个为香港及澳洲法律界了解中国内地法律及法律机构的平台,并从法律角度研究探讨时事问题。该会高级顾问简福饴大律师、副主席钱志庸律师和执委丁煌大律师当天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从法律专业的视角,对所谓的南海仲裁案进行解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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